1、地是住宅用地,原本是七十年使用年限,但由於開發時間拖延導致最終使用時間縮短;
2、房屋所在土地為商住兩用,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按照商業用地五十年年限來處理;
3、如果屬於這兩種情況,都不需要處理,因為都是合理的,個人也無法改變。
廠房屬於工業用地,廠房國有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
【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倉儲用地5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轉讓契稅繳納時間:《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契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第九條規定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徵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契稅徵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安徽省契稅徵收管理業務規程(試行)》的通知第十條規定,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徵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在納稅申報之日起30內繳納稅款。2、納稅人應在納稅申報之日起30內繳納稅款,預期未繳的,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程式:
1、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有建築物,要約定建築物轉讓的內容;
2、向縣以上國土部門提交轉讓申請;
3、國土部門依法審查批准,審查內容為是否符合轉讓條件、與出讓限定條件有無實質性衝突、是否改變土地用途、成交價格是否合理,必要時進行國有土地使用權估價 ...
工業土地出讓年限的規定是50年。
按照相關規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倉儲用地5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法律依據】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 ...
國有土地出讓方式有以下幾種:
1、協議;
2、招標;
3、拍賣。
4、依照前款規定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具體程式和步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國有土地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協 ...
國有土地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採取下列方式:
1、協議;
2、招標;
3、拍賣。
4、依照前款規定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具體程式和步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
國有土地出讓規定有以下幾種:
1、城市規劃區內的集體所有的土地,經依法徵用轉為國有土地後,該幅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方可有償出讓。
2、土地使用權出讓,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年度建設用地計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讓土地使用權用於房地產開發的,須根據省級以上人民政府下達的控制指標擬訂年度出 ...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