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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定房改房買賣合同的效力

如何確定房改房買賣合同的效力

  房改房買賣合同的效力確定方法:

  1、福利房是計劃經濟制度的產物,以單位福利的形式,分配給個人的房福利房同樣有房產證,就是上市交易有時間限制,一般需要五年;

  2、房改房又叫做已購公房,是指享受國家房改優惠政策的住宅。即居民將現住公房以標準價或成本價扣除折算後購買的公房。房改房又分為成本價、標準價、央產房等型別,每種型別的房屋交易方式都有所不同;

  3、對於該類房屋,如果出讓者擁有獨立的產權證,其與第三人簽訂的買賣合同效力不應受該單位規定的影響,單位基於職工福利的考慮,

小產權房買賣合同效力怎麼認定

  小產權房只能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買賣和轉讓,因此向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出售的小產權房的買賣合同是無效的。只有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出售的小產權房買賣合同才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63條,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個部門統一負責房產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製作、頒發統一的房地產權證書,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將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的確認和變更,分別載入房地產權證書。

小產權房買賣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所謂小產權房就是隻擁有房屋的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小產權房買賣合同是否有效,應該分情況討論。(一)合法小產權房的買賣合同有效。所謂合法的小產權房,指擁有宅基地使用權證,取得規劃許可、施工許可證,並辦理了房屋產權證的村民自住房。這類小產權房,具備合法的產權證明,法律規定可以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轉讓。(二)違法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的效力待定。所謂違法的小產權房,即非法佔用集體用地或者閒置的國有土地,將農村集體用地使用權變相流轉或改變國有土地使用性質,在沒有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進行非法建設,並直接在市場上銷售的“三無”違法建築。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怎麼籤中介二手買賣合同

  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託代理人訂立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 ...

二手買賣合同應具備哪些條款

  根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八條的規定,二手房買賣合同應該包含以下內容:   (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二)房地產權屬證書名稱和編號;   (三)房地產座落位置、面積、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號、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產的用途或使用性質;   (六)成交 ...

房改買賣的條件

  我國房改房上市交易實行准入制度。只有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允許上市交易。這些條件主要包括:   (1)已取得房地產產權證。   (2)出售、抵押、交換的,已按標準價或成本價付清房款。   (3)交換、贈與的,已按成本價付清房款。   (4)已交納應分攤共有建築面積價款。   (5)已按規定交納國有土地使用權 ...

離婚的二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離婚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是否有效需要確定的是夫妻一方出讓房屋買賣的目的和價格,如果第三人購買是善意的並且價格合理,同時已經完成產權變更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

二手買賣合同的生效條件是什麼

  生效條件如下:   1、合同當事人必須符合主體資格。   2、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表意真實。買賣雙方簽訂合同時,要出於真實的意思表示,任何一方都不能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籤訂合同。   3、房屋買賣不得違反政策、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共利益。   【法律依據】   《合同 ...

買賣合同效力待定是什麼意思

  買賣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成立以後,因存在不足以認定合同有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產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時間內合同效力暫不確定,由有追認權的當事人進行補正或有撤銷權的當事人進行撤銷,再視具體情況確定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48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 ...

二手買賣合同定金條款如何約定

  置業者簽訂委託合同以後,須交納一定金額的定金,如果置業者不要這套房,則定金不得要求返還,如果中介機構不能提供這套房給置業者,則中介機構只須退還定金給置業者。這種定金條款是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的,違背了法律設定定金的立法原意,侵犯了置業者的合法權益,是一種不平等條款。【法律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