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離婚,房產還在貸款中,不可以改房產名字。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雙方離婚,房產還在貸款中,不可以改房產名字。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有貸款的房子,在貸款還清之前是不能贈予或買賣過戶的。有貸款的是可以新增名字的,但是不能過戶。
私房是可以贈與他人的,但贈與一般需經過公證部門辦理贈與公證,房屋贈與的生效以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為標誌。
所贈房屋必須是贈與人自己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按揭中的房子不能直接加名,需要將貸款結清後,解除抵押登記後再增加共有人。
房子加名字流程: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的手續(具體事宜可以諮詢各銀行)。
2、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支付的費用:除了支付上述的110元手續費外,如果貸款是純公積金的話,還需要再另外支付100元;要是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話,還需再另外支付200元。
3、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以及影印件。
4、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的,先在預檢視窗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視窗工作人員會稽核你所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的話就會給你一個號碼,然後憑著號碼去相關視窗辦理。
5、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得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的工本費、25元的地籍圖費、5元的貼花費,如果順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6、新房產證是可以設定密碼的,房地產交易會告知你一個初始的密碼,之後可自行更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