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材料準備的齊全,一般一個小時就可以辦理完,但是拿到公證文書一般要一週左右(具體看公證處的規定),最長不超過十五個工作日。
根據法律規定: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如果材料準備的齊全,一般一個小時就可以辦理完,但是拿到公證文書一般要一週左右(具體看公證處的規定),最長不超過十五個工作日。
根據法律規定: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房屋買賣公證要下列材料:
1、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
2、房產所有權證。
3、房產管理部門批准的賣房申請書和評議房價單。
4、房屋買賣合同。
5、如果房產屬賣房人與他人共有的,應提供其他房產所有權人同意賣房或放棄產權的書面意見。
6、如果是單位買房或賣房,應提供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檔案。
7、公證處要求的其他材料。
我國實行商品房買賣合同強制備案登記制度,所謂商品房合同登記備案,就是開發商與商品房買受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根據法律規定,將該合同送房地產主管部門審查並登記在案的行為。其主要目的是為了規範開發商的預售行為,避免出現“炒房”、“一房多賣”等現象發生,以保障房地產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維護購房者的權益。
【法律依據】
《最高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援。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