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買賣的費用的計算是:
(一)賣方:
1、按房屋售價的0.5%繳交交易手續費;
2、按房屋售價的0.05%繳交印花稅;
3、按交易評估價格的1%繳納國有土地出讓金。
(二)買方:
1、按房屋售價的0.3%繳交交易手續費;
2、按房屋售價的0.05%收繳交交易手續費;
3、按房屋售價的3%繳交契稅。
【法律依據】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五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商品房的銷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商品房的銷售管理工作。
房改房買賣的費用的計算是:
(一)賣方:
1、按房屋售價的0.5%繳交交易手續費;
2、按房屋售價的0.05%繳交印花稅;
3、按交易評估價格的1%繳納國有土地出讓金。
(二)買方:
1、按房屋售價的0.3%繳交交易手續費;
2、按房屋售價的0.05%收繳交交易手續費;
3、按房屋售價的3%繳交契稅。
【法律依據】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五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商品房的銷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商品房的銷售管理工作。
二手房買賣的費用有交易手續服務費、過戶登記費、過戶土地收益金、過戶核檔費、過戶契稅、過戶印花稅、過戶營業稅及附加以及過戶個人所得稅等。
交易手續費是住宅6元一平方米,非住宅10元一平方米,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過戶登記費是普通二手房住宅類為80元一套,買方承擔。過戶土地收益金是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安居工程房買賣過戶時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價的2%計徵,賣方承擔。過戶核檔費是50元一宗。過戶契稅的稅率為3%,按正常交易成交價格計徵,個人購買的自用普通住宅的契稅稅率減半,按1.5%徵收,拆遷居民因拆遷重新購置二手房的對相當於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徵契稅,成交價格超過拆遷補償款的,對超過部分徵收契稅,買方承擔。印花稅的稅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價格計徵,交易雙方各承擔一半。過戶營業稅及附加是房產證不到兩年時間過戶,營業稅不能享受優惠減免,需要按轉讓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原價的差額徵收營業稅。過戶個人所得稅的稅率是20%,按財產轉讓所得計徵。
我國房改房上市交易實行准入制度。只有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允許上市交易。這些條件主要包括:
(1)已取得房地產產權證。
(2)出售、抵押、交換的,已按標準價或成本價付清房款。
(3)交換、贈與的,已按成本價付清房款。
(4)已交納應分攤共有建築面積價款。
(5)已按規定交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1%。
【法律依據】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辦法》第32條規定: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應當定期確定並公佈。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