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抵押登記辦理程式如下:
1、申請辦理抵押登記。
2、審查申請人所提交的檔案是否真實、齊備,申請檔案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受理;申請檔案符合規定的,則予受理,給該申請編號並給回執,回執註明所收取的檔案、受理日期和編號。
3、登記稽核與登記登記機關對申請人的申請進行稽核。
4、核准抵押登記的,在房地產權利證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並在房地產登記冊上作抵押記錄。
5、收費發證。
6、按規定建立土地和房地產登記的檔案。
房地產抵押登記辦理程式如下:
1、申請辦理抵押登記。
2、審查申請人所提交的檔案是否真實、齊備,申請檔案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受理;申請檔案符合規定的,則予受理,給該申請編號並給回執,回執註明所收取的檔案、受理日期和編號。
3、登記稽核與登記登記機關對申請人的申請進行稽核。
4、核准抵押登記的,在房地產權利證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並在房地產登記冊上作抵押記錄。
5、收費發證。
6、按規定建立土地和房地產登記的檔案。
用房子抵押貸款是目前常見的貸款方式,房產作為不動產具有良好的穩定性,其用作抵押也不會影響房產的使用價值。
但任何經濟行為都具有一定的風險性,作為房子的所有人,抵押貸款最大的風險在於不能按時還款所造成的銀行收房的風險。
銀行作為債權人,在債務人不能按時還本付息時必然會採取執行擔保物來實現債權,而作為債務人來講,這時可能面臨自己及家人無家可歸的風險。
因此,律師在這裡提醒大家,用房產抵押貸款時,首先要選擇正規的金融機構,一些民間的貸款公司雖然放款比較快,但是利息相對較高,而且在催討債務時手段相對粗暴,程式也不符合規定。
其次,要合理評估貸款用途及資金風險,尤其是用唯一的住房抵押貸款,如果資金用途風險很大,很容易出現無法償還貸款的情況,這樣會產生較高的逾期費用;最後,抵押房產進行拍賣時,其價格相對較低,會產生資產縮水的風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九條,房地產抵押,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書辦理。
1、有。保證人在保證合同規定的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一旦債務人無法承擔自己的義務,保證人在其保證責任範圍內有義務替債務人向債權人償還債務。
2、根據保證方式不同,一般保證人和保證人(連帶保證人)承擔的風險不同。
3、一般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也就說如果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債權人不能立即要求一般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必須是在主合同依法審判或仲裁後,確認債務人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的前提下才行。
4、而連帶責任保證人,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保證人則不享有該權利,債權人可以直接向連帶責任保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