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義不同。還建房是開發商在進行城市規劃時,被拆遷的人員沒有居住地時進行安置的房屋,而商品房是房地產開發公司,透過獲取土地的方式進行銷售的房屋。
2、產權不同。還建房具有不完全產權,可以擁有房屋的所有權,但不一定擁有土地的使用權,而商品房具有完全產權,既有房屋的所有權,也有土地使用權。
3、交易的不同。還建房是對動遷安置物件進行的,受到了法律法規的保護,並且受到當地政策的約束,很多會有交易時間的限制,而商品房沒有明顯的交易限制。
1、定義不同。還建房是開發商在進行城市規劃時,被拆遷的人員沒有居住地時進行安置的房屋,而商品房是房地產開發公司,透過獲取土地的方式進行銷售的房屋。
2、產權不同。還建房具有不完全產權,可以擁有房屋的所有權,但不一定擁有土地的使用權,而商品房具有完全產權,既有房屋的所有權,也有土地使用權。
3、交易的不同。還建房是對動遷安置物件進行的,受到了法律法規的保護,並且受到當地政策的約束,很多會有交易時間的限制,而商品房沒有明顯的交易限制。
1、定義上的區別。還建房是指政府或開發商在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一些設施建設專案時,針對被拆遷戶無房可居時所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商品房則是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具有經營資格的房地產開發公司,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後經營的住宅,均按市場價出售。
2、產權上的區別。還建房並不是完全產權,即你可能具有完全的房屋產權所有權,卻不一定會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商品房就不同了,商品房是擁有完全產權的。即具有的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性質是出讓,是可以正常的上市交易的。
3、交易上的區別。還建房的安置物件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所以該類房屋的買賣除了受法律、法規的要求的規範之外,還會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約束。而且,不少還建房還會有交易時間的限制,會規定在幾年內不得上市進行轉手。但是,如若拆遷的還建房已經取得了房屋所有權證,那麼就可以進行上市交易了。與還建房交易方式不同的就是,商品房沒有明顯交易時間的限制。
4、質量上的區別。商品房的質量通常還是比較有保障的。但還建房就不同了,由於還建房因為建築利潤的問題,因此在社群裡的容積率、綠化率、物業能力相對會明顯較弱一些,也就是居住舒適度往往是沒有商品房高的。
1、性質不同。還建房其實絕大多數是指這一塊土地是為集體所擁有,就比如說在拆遷時,以村為單位,這些土地就不是為個人所擁有,而是為集體擁有。而商品房它一般是指由開發商在拿下著一塊地皮之後,在這塊地皮上面所開發建造的樓盤,著類房子它是屬於個人擁有而非集體擁有。
2、辦證不同。還建房它由於是集體擁有的,所以這一類的房子在交房的時候,是不能夠馬上就能夠辦理處兩證,而是要等到兩年之後或者是在五年之內才能夠辦理出房產證明,而且在其中的土地證明除非是有村委的負責人去到土地局,將集體證明進行分割成一個個的個人小證。
3、取得方式的不同。還建房是透過拆遷補償的方式所得到的,而商品房則是透過個人購買所得,而且在上交稅款上面也是不一樣的,還建房在交易的時候是還需要向當地的稅務部門繳納一定量金額的土地的轉讓金,而商品房則是不需要繳納這些金額。
4、交易稅費不同。土地為劃撥地的還建房在交易過程中是需要向地方稅務部門繳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的,而商品房沒有這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