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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的界限有哪些法理學簡答題

權利的界限有哪些法理學簡答題

  權利的界限包括:

  1、其立法時的界限,即哪些權利應當有,哪些權利不應有,哪些權利能夠有,哪些權利不能有。

  2、指權利被法概括出來之後在現實生活中執行的界限,即權利在什麼時間、在什麼範圍內、對什麼人能夠實現的界限,亦即法律上的保護力在多大程度上與人的價值相統一的界限。

  法理學:

  以整個法律現象的共同發展規律和共同性問題為研究物件的學科。研究範圍十分廣泛,主要包括法律的起源、發展和消亡、法律的本質和作用、法律和其他社會現象的關係、法律的創制和實現、法律的價值等。

物權法業主權利主要有哪些

  根據《物權法》第七十六條,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籌集和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六)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決定前款第五項和第六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前款其他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抵押人的權利都有哪些

  抵押人的權利:

  1、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抵押人在其財產設定抵押後,仍享有對抵押物的使用、收益和處分權。

  2、處分權:

  (1)轉讓標的物的權利。標的物抵押後抵押人仍可轉讓其抵押物。但是在我國,抵押人轉讓抵押物的,受到如下之限制:

  a、應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抵押的情況。不通知、不告知的,不影響轉讓的效力,即轉讓仍然有效。

  b、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c、抵押物轉讓後,抵押權人基於物權的追及效力仍然可以向受讓人就抵押物行使抵押權。當然,若債務人已經清償了其債務的,抵押權消滅。

  (2)就標的物再次設定抵押權或者質權等擔保物權。

  (3)就抵押物為他人設定用益物權。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哪些

  我國公民的八大基本權利:   政治權利和自由;功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和取得賠償權;社會經濟權利;文化教育權利;婦女、老人、兒童受國家的保護;保護華僑、歸僑和僑譽的權利和利益。我國公民的六大基本義務:   維護國家統一和各民族團結的義務;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 ...

財產權利典當哪些

  如果個體工商戶沒有動產或者動產不便用於典當,那麼,個人工商戶所持 有的各種無形資產和財產權利也可以作為當物,典當行在履行相關手續後,同 樣可以融到很多資金。財產權利典當包括 倉單質押典當、智慧財產權典當、股 權質押典當、應收賬款質押典當。 ...

表達方式哪些及作用答題格式

  表達方式主要有記敘、描寫、抒情、議論、說明。作用答題格式是:使用五種表達方式,作為文章的形式要素,一定要為內容表達服務。一定的內容採用不同的表達來寫作,可以產生不同的效果。   表述特定內容的要素。表達方式隨語言表達的產生髮展而逐步形成。現代寫作學研究提出“表達方式”這一概念,表達方式的多種多樣構成了交流 ...

留置權的權利義務哪些

  留置權人享有的權利有:佔有權;收取權;使用權;償還請求權;優先受償權等。   留置權人應履行的義務有:留置物的保管義務;不得擅自使用、利用留置物義務;返還留置物等義務。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留置權人負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滅失或者毀損的,留置權人應當承擔民 ...

購房人的權利義務哪些

  權利:享有佔有、使用擔保財產的權利;享有履行完畢後,贖回擔保財產或者財產的權利;在按揭貸款合同存續期間,購房人享有查閱、複製按揭貸款人持有的相關權利憑證及檔案的權利。   義務:檢驗義務、通知義務及免除、按照約定的數額支付價款的義務。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在買 ...

祖孫之間的權利義務哪些

  祖孫指一種親屬關係。祖父、祖母和孫子、孫女或者,外祖父、外祖母和外孫、外孫女的關係。祖孫之間的權利義務主要有:   1、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2、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 ...

法理學答題法的價值及其特徵

  法的價值就是法這種客體對於主體所具有的積極意義,是法對主體需要的滿足及其程度。換而言之,是法律的存在給人類社會帶來的美好的、正面的、積極的意義法這樣一種社會規範有哪些為人所重視的性狀、屬性和作用。所謂價值是指客體能夠滿足主體的需要。   法的特徵 :   1、法是具有規範性、概括性和可預測性的社會規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