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羌族禁忌

羌族禁忌

  1.產婦未滿月,不能進灶房,怕得罪灶神和家神菩薩;也不能見生人,怕生人把鬼帶進來。

  2.孕婦不能進新婚夫婦的新房。

  3.病人忌見生人,並在病房外立一條板凳,以示拒絕外人入內。夜間禁止在病人房裡吹口哨。

  4.飯後不能把筷子橫放在碗上,也不能倒扣酒蠱,因為這是敬鬼儀式。

  5.忌坐門坎和樓梯。

  6.正月初一忌大聲叫罵,並把火鉗、繩子、菜刀藏起來,因為這些東西象徵不吉利。

祭祀禁忌

  在中國的喪葬祭祀活動中,為了達到祭祀的效果和目的,人們設計了許多禁忌規約。這些禁忌規約,都是不能違反的,否則就認為會觸怒祖靈,祖靈就會對祭祀者施災降禍。如果能夠恪守種種禁忌,祖靈就會保佑子孫後代。

  祭者禁忌 參加祭祀的人是有所禁約的。許多民族,例如彝族、苗族、怒族、葉車族、傣族、佤族、哈尼族、鄂倫春族、漢族等都有禁忌女人參加祭祀祖靈的儀式。祠祭不準女人進祠堂,墓祭不許女人上墳山。俗以為女人上墳祭祀死去的祖先,意味著家中無男子,會招致絕子絕孫。犯了罪被處以刑罰身體因此而留有殘疾者禁忌為父母送葬,禁忌上墳祭掃。因為這樣會"慚負先人"。被刑為徒者,愧負刑辱,深自刻責,所以忌上墳祭祖。

  再者,又恐祖先亡靈見子孫被刑,痛惜感傷,不忍監祀歆享,所以禁止被刑為徒犯的子孫祭祀祖宗。漢族禁止任何不潔的人參加祭祀,包括有月經的女人,孕婦,產婦,寡婦,甚至連祭祀期間行房事者也不能參加。女人之不準參加祭祀祖靈,是舊社會婦女地位低下在死亡文化中的一個體現,民俗以為讓不潔者參與祭祀,就必然要失去祭祀的誠意和效應,祖宗的靈魂會怪罪,降下災厄。另外祭祀祖先,切忌請人代勞,不可轉假他人之手,只有親身供祭祖先,祖先才會高興地享受祭品。

  祭時禁忌人死埋葬之後,回到家中要立即給家神上祭,以安慰亡靈。漢族舊進墓祭新死者,一般於春季的第一個戊寅日前。後世祭祀死去的祖先,有了俗定的時日,一般在年節,清明、七月半、忌日等日子。

  初喪時的祭祀又多以七數為期,逢七必祭。但在家中祭祀祖宗的,虔誠者可早晚隨時祭典,關鍵的地,祭祀一定要遵從時日,而且要持之以恆。如果三天打魚,壞人天曬網,對祖靈想起來了就祭祀一番,想不起來就不祭,那是會得罪祖靈的,是對祖靈的不恭敬,不篤誠。祖靈肯定是要怪罪的。至少,當你真正有了宗法觀念的時候,再求祖宗靈魂保佑,祖靈是不會應允的。不但祭祀要及時,而且還必須做到祭祀準時。在忌日、時節裡拜饗祭祖,俗以為不能推遲時日,如果移前幾天,還可通融,但拖後三天舉行則萬萬不可。否則,祖上等了三天,還見不到有吃的有喝的供上來,便會對兒孫們失望,往往會嘆口冷氣而去。這口冷氣,是"窮氣"。家,便可能就要被這口冷氣嘆窮了的。

  七七之祭典,也有許多講究。河南、山東、浙江等地都忌諱"四七"到墳上去祭祀,大約是忌諱"四七"與"死七"相諧音的緣故。河南等地還有祭七避子嗣的風俗。如果死者有子一人,則一七不祭;有子二人,則二七不祭;有子三人則三七不祭,直至五七為滿。否則對子孫不利。山東一帶還有"犯七"之說。是講逢七祭之日。正好趕上農曆的初七、十七、廿七等明七,或撞上農曆十四、二十一、二十八等暗七的日子。俗以為這是不吉利的,必須在祭祀時,往墳上插一白旗,以驅趕邪惡,避開諱忌。清明是很重要的祭典日,這一天不管如何忙,都必須上祖墳祭祀。總之祭祀必須經常保持和遵守時日,否則就不能達到祭祀的目的,而且還會受到宗法觀念懲罰。

  祭儀禁忌上墳燒紙時,不能用棍棒挑動冥鈔,恐將冥鈔挑碎,祖靈不好使用,如果有的冥鈔燒去一半,剩下一半未燃盡,也忌諱重新丟進火裡去燒。俗以為,這留下的一半會變成錢財,是給活人用的,意思是襯衣 上想著子孫們。又說這一半叫"子孫板",只能留下,不能再燒掉,否則,子孫要絕。上墳燒紙,要專心專意,不能捎帶辦其它事情。否則冥紙到達不了祖靈手裡。對新葬者第一閃上墳祭祀,必須圍著墳墓走三圈,回家時必須從其它道路返回家中,禁忌走來時的路。據說是為了防止死者的亡靈走出墳墓,跟隨孝子們一同返家。人們敬祖的心願完全是仿照著敬人的形式不表達 的,如果某種行為對活人是不尊敬的,那麼在祭祀儀式的過程中,就不能把這種行為施用於死者。

  特別是老年死者,更要畢恭畢敬。如切忌以手指划著靈牌或遺像,好像是指著祖靈的鼻尖數落似的,有輕蔑之意,將對鬼魂構成不敬之罪。在祖靈面前禁忌大聲喧譁,發出笑聲和放屁,要叩頭致敬,焚香燃燭,表示默哀.

  祭品禁忌祭祀的禮品,如果是女兒抬送來的要全部收留,禁忌退回其中的一部分,喪葬祭祀時,如果碰到了佛僧,道士,尼姑之類的人,必須將祭品的一部分與之飲食。俗以為這樣做可以減輕死者的罪孽,使之升入天堂。否則,對亡靈不利,或將使之入地獄。一般來說,凡是人們自己食用的肉類、穀類、水果、酒 等,都可獻祭給祖靈,而那些人們自己不食用的,也多數是禁忌獻祭神靈的。

  但是,如果知道某種食物是死者生前不喜歡吃的,也應該禁止用作祭品,以免影響亡靈的胃口。祭品要力求"全",有頭有尾,帶皮帶鱗,以表示對亡靈全心全意。忌用祭品的有鰻魚、鱔魚、帶"豆"字的食品、冬瓜、苦瓜、茄子等等。祭品一般只能擺八樣或六樣,忌諱擺五樣或四樣。因為用五樣,則要出"忤逆胎",用四樣會出"叫化子",對祖靈都是不恭敬的。祭品要新鮮,乾淨,完整。畸形和非宰釘而死的獸禽之肉,被視為不潔之物,不能用來祭祀死者亡靈,否則,亡靈會認為祭者是對它進行侮辱。祭品要貴重,一般要求雞、肉、魚三牲,一些普通的食物或價格低廉的食物是不能擺上死者的墳墓或靈牌之前的。否則亡靈會怪祭祀者小氣。野生水果和外來果品,如楊挑、番茄等也不能作祭品。祭祀死者的食物,禁忌在祭祀之前被人食用過。 同為祭品應由祖先亡靈享用過後,子孫們才能食用。如果子孫們先食用,亡靈勢必會認為子孫們用"吃剩下的"來祭祀它,這是對亡靈的最大不敬。祭品的製作一定要家庭主婦親自操作,製出的祭品要絕對乾淨。三牲中一般不說雞要用活的,魚要用帶鱗,豬肉上要帶幾根黑豬毛,以示為"全三牲"。總之,祭祀中的禁忌多種多樣,這些禁忌既增添祭祀的神秘色彩,也提醒人們對祭祀慎重。正是在這種充滿迷信色彩的氣氛中,祭祀者的頭腦中才會充滿了各種各樣的幻覺,他們的整修心身都被麻醉了。

  祭地禁忌漢民族及其他民族對祖靈的墓地和安置列祖列宗位牌的祠堂都十分崇敬。崇敬祖墳是因為人們以為,祖墳的好壞能夠直接關係到後代人的窮達壽夭、貧富兇吉;崇敬祠堂則反映著人們"乞福於祖靈"的信仰觀念。這二個地方都是祖靈出沒的地方,因而在祭祀之時忌諱亂說,亂坐,亂摸,亂動。由於重男輕女的思想和女人不潔觀念的存在,祭祀祖靈的地方往往禁忌婦女進入。祭地還不能隨便動土,砍伐,釘楔。漢族的"風水"就有這一說,認為祭地的土坎、山坡為"土脈"是死者靈魂的歸宿地,神聖不可侵犯,否則會斷龍脈,得罪祖靈,會遭報應。墓地作為祭地,是不能在此隨便大、小便的。否則是要生病的。祭地禁忌的例子很多,其用意無非是為了保障祭祀重地有一個神秘的氣氛和一種神聖不可侵犯的尊嚴,以顯示人與神之間的聯絡和溝通,使祭祀活動在虔誠、莊嚴的氣氛中進行。

  祭祀禁忌祭祀的器具包括死者的靈牌、像片、祭祀的用具、法師的法及法器等等。這些都是舉行祭祀時要用的,因而都具有神聖的性質,也就是說,它們具有禁忌物品的意義,一般來說都是不能隨意觸控碰撞的。白族人家中供奉的祖先的牌位,如果平時倒掉了,也不能隨便亂動,必須要等到初一或十五才能移動、擺好。漢、滿等民族家裡供奉的靈牌都禁忌亂摸亂動,否則,便認為是對死者的侮辱。臺灣一帶有禁忌用苦苓木製作供桌的習俗,人們認為苦苓木名帶一"苦"字,恐於祭祀的效果不到。

  有的民族在祭祀死者、超度亡魂進,需要用法衣、法器,如做七時和尚用的木魚,道士穿的道袍,要絕對禁止被汙血等不潔之物所汙染,也不準婦女觸控,否則會失去靈驗。東北蒙古族祭祀主持人所穿的神服,所用的神鼓,在祭祀之前要焚香聖化之,祭後也要用香薰染,這些法器平時不能用,也不能隨便帶它外出。漢族祭祀時未洗手禁忌接觸供桌上的香爐、燭臺、花瓶杯盞等器,更不能觸控司祭人所用的法索、劍符等。否則祭祀就要失效。祭祀時還禁忌跨越祭祀所用的一切器具。否則,就像在神靈面前拉屎、撒尿、吐唾沫、辱罵祖靈一樣,是對祖靈的侮辱、褻瀆。祖靈不但不會領供祭之情,還會怪罪人們,懲罰祭者。

  祭事禁忌死者下葬之後的最初幾天,必須在靈牌前一天到晚供奉酒食,並焚燒金銀紙箔和紙錢,使死者在冥間衣食不乏。相傳,人葬後三天內尚不能馬上到達閻王處,暫息本地土地廟中,這三天內,家人每夜還得往土地廟送飯一次,並多燒紙,供其路上用,否則亡靈會鬧得舉家不寧。守靈期間,必須每天三餐行祭,酒肉相供。家族及親友來祭奠時,祭奠時必須從筷筒裡取一雙筷子折為兩截,一半放回筷筒,一半擺在供桌上,表示與死者分而食之,否則是要倒黴的。做七,頭七一定要格外重視,大意不得,因為這是首次大規模祭祀死者,萬事看開頭,開頭不好,亡靈會怪罪的。

  再則,此日是死者上望鄉臺眺望家鄉的日子,所以極為虔誠隆重,稍有不敬,死者即能發覺。因此這一天死者家屬大多通夜不眠,身穿喪服,戰戰兢兢,唯恐亡靈不而降下災禍。"六七"應由親戚做,以應"六七不吃家鄉飯"的習俗。這一天親戚從家裡帶來各色食物祭品、金銀錫箔趕到喪家,供祭於靈前。"七七"要由兒女們一起辦,而且應由女兒唱主角,嫁出去的女兒回家與兄弟一起祭祀父母,這對死者是很大的安慰。而且,如碰到剛好是女兒婚嫁的日子,做女兒的還須特別祭祀一番,否則必遭懲罰。漢族古代,家中死了人,守喪期間,大臣不能從政,國孝順三處不呼其門。

  男子去冠,把頭髮束成髻形,上系麻繩,手持驅鬼辟邪的哭喪棒守衛靈前,直至喪期結束才能折斷,並扔於人們看不到的地方,以表示對死者的悲哀之情。喪期之內,只能穿白色孝服,不能著有色彩的衣飾,三年內不能成親,不能貼春聯,不飲酒吃葷,不近女色,不作樂,不訪友等,成為死者親屬守喪祭祀的規範。苗族下葬當天,死者家屬不能搬動石頭,恐怕壓住亡靈,第三天要割肉去靈前祭祀。死者之子一月內忌耕作、趕場和過橋。次年二月在家中祭奠死者,祭完後全都要躲進山洞。西藏米林縣珞巴族博嘎爾人,父母死後,子女一年內不能剪髮,額前劉海上系一條紅色毛線,一年後去掉,才能嫁人。

  高山族婦女在丈夫死後,如要再嫁人,必須舉行一種祭祀儀式。要準備豐盛的祭品放在死者的靈牌前,用一根絲線,一頭繫著死者的靈牌,一頭繫著生者,生者手撐雨傘,在靈牌前跳著,唱著:"不要等我,不要找我,我到別處去了;不要怪我,不要恨我,我到別處去了。"然後,把絲線扯斷,一溜煙跑開,就算解除了婚約,可以重新嫁人了。否則不舉行祭祀儀式就嫁人,那必遭亡靈化成的惡鬼的懲治。

除夕有什麼禁忌?

  除夕有很多的禁忌。如忌言鬼、死、殺等不吉字眼、忌打碎碗碟,忌惡聲謾語,忌隨地便溺,忌潑汙水、燈油於地等。人們在大年三十到來時,一面歡度佳節,喜慶豐收,一面洗澡更衣、打掃衛生,以驅疫病、除惡鬼。尤其是在年夜飯時,有更多的禁忌。

  1、長輩給晚輩添飯加菜,如果吃飽了不想要,不能說“不要”,而是說“有了”;如果個別茶果吃完了,要說“吃興了”或“太多了”,而不是直接說“沒有了”……。這些吉利話是人們的“除夕功課”,大人要教孩子說,否則新年不順。避免說出“破”、“死”、“病”、“輸”、“敗”等不吉利的字眼;若不慎犯忌,要以吐唾沬、說“童言無忌”等方式化解可能的不祥後果。

  2、年夜飯就餐前,必須要先要準備供品祭祀祖先。請祖靈之前,家庭成員和物品必須齊全,否則就是說人不團圓、財不完整。祖靈請來之後,供桌兩旁的座位,任何人不得佔用,意為不能與祖先爭座位;不得吵鬧,更不準罵人,否則就是對祖先不尊敬;不得把喝剩的茶水潑在地上,以免混淆了澆奠與潑水;大祭祖靈時,不得高呼小孩的名字,以免大門外無主鬼魂聽到後,造成小孩夭折。正式進餐時,非常忌諱別人來打擾的,特別忌諱有人來串門,因為這叫“踩年飯”,會使全家人不得安寧。

  3、吃完年夜飯後,有除夕守歲的風俗。全家歡聚一堂,圍爐而坐,敘舊話新,暢談美好的祝願,寄希望於新的一年,因而通宵不眠。同時,要遵守一些守歲的禁忌,禁忌大聲喧譁,以免驚醒惡魔;禁忌照鏡子,以免見“惡魔”;禁忌將燈油潑地,倘若油味沖淡了酒味,“惡魔”便會醒來,導致禍害接踵而至;禁忌打碎器物,意謂著這年會有“破運”,補救方式是用紅紙包起,口中念“歲歲平安”等吉祥話,並放在神案上數天,即可化解災難。

  4 、除夕是去舊迎新的時候,尤其是懼怕疫病與惡鬼。因此,人們的除夕禁忌,是源於傳統對年的特殊認識。除夕的禁忌極多,也極其重要,集中地體現了人們趨吉避凶、祈求平安、祈盼幸福的心理要求。在與時俱進的年代,人們除夕的禁忌也在不斷地變化著,朝著科學健康和諧的方向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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