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定集體協商代表。集體協商雙方的代表人數應當對等,每方至少3人,並確定1名首席代表。
2、進行集體協商。經集體協商後,雙方達成一致的草案,由雙方首席代表簽字。
3、提請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員工審議透過。草案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職工代表或者員工出席,且須經出席的代表或員工半數以上同意,集體合同草案方獲透過。
4、首席代表簽字。集體合同草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大會通過後,由集體協商雙方首席代表簽字。
5、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字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6、向全體人員公佈。生效的集體合同,應當自生效之日起以適當的形式向全體人員公佈。
簽訂勞動合同,也即完成要約和承諾的全過程。受要約人確定後,即由用人單位提出勞動合同的草案,勞動者如果完全同意,即視為承諾,勞動合同即告成立。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訂立的程式是:合同要約人發出要約,然後由受要約人在規定的期限作出承諾,承諾在規定的期限內送達到要約人的,合同成立。
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條件主要有: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5條規定: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
合同訂立的原則:平等原則、自願原則、協商一致原則、合法原則。
訂立勞動合同的程式:1、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一方是勞動者,一方是用人單位。2、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 ...
買賣合同訂立的程式如下:
1、要約。要約也稱訂約提議,是當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訂立合同的建議。要約中要有與對方訂立合同的意願和合同應有的主要條款、要求對方作出答覆的期限等內容。在要約約定的對方答覆期限內,要約人受其要約的約束。
2、承諾。承諾也稱接受訂約提議,是當事人一方完全同意要約方提出要約的主要 ...
訂立集體合同應遵循的原則有:1、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2、相互尊重,平等協商;3、誠實守信,公平合作;4、兼顧雙方合法權益;5、不得采取過激行為。集體合同是指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透過平等協商達成的書面協議。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不同 ...
居間合同訂立的程式:
1、中介在上下家之間協調,並就合同主要條款口頭達成一致;
2、中介持《居間合同》讓下家先簽署並收取下家支付的意向金,中介出具中介公司蓋章的“意向金收據”;
3、中介再持下家簽署好的《居間合同》交由上家簽署;
4、中介再持上家出具的《定金收據》交給下家,下家將中介出具的 ...
訂立集體合同的途徑: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透過平等協商,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透過。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訂立;尚未建立工會的用人單位,由上級工會指導勞動者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訂立。訂 ...
集體合同的訂立一般經過以下程式:
1、經雙方協商代表協商一致的集體合同草案或專項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
2、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集體合同草案或專項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職工代表或者職工出席,且須經全體職工代表半數以上或者全體職工半數以上同意,集體合同草 ...
集體合同審查的程式是:
1、用人單位將協商簽字後的集體合同文字一式三份交仲裁科;
2、進行編號、登記;
3、審查並製作集體合同審查意見書;
4、送達雙方協商代表。
【法律依據】
根據《集體合同規定》第三十二條,集體協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簽訂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以及相關事宜,以書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