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大於125g。《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應將留樣食品按照品種分別盛放於清洗消毒後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在專用冷藏裝置中冷藏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的留樣量應能滿足檢驗檢測需要,且不少於125g。
留樣由專人負責,建立食物留樣記錄。配備專用留樣冷藏櫃。溫度設定為0~10℃。食品留樣盛器採用帶蓋容器,每次留樣前應進行清洗、消毒。留樣置放、相互間有一定距離,不疊放,避免留樣食品相互間受感染。對違規行為,追究責任,按有關規定處理。
是大於125g。《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應將留樣食品按照品種分別盛放於清洗消毒後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在專用冷藏裝置中冷藏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的留樣量應能滿足檢驗檢測需要,且不少於125g。
留樣由專人負責,建立食物留樣記錄。配備專用留樣冷藏櫃。溫度設定為0~10℃。食品留樣盛器採用帶蓋容器,每次留樣前應進行清洗、消毒。留樣置放、相互間有一定距離,不疊放,避免留樣食品相互間受感染。對違規行為,追究責任,按有關規定處理。
食品留樣的要求有:
1、大型宴會的重要接待,廚房每樣食品都必需由專人負責留樣;
2、每餐、每樣食品必須按要求留足100g,分別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3、留樣食品取樣後,必須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內,以免被汙染;
4、留樣食品冷卻後,必須用保鮮膜密封好或加蓋,並在外面標明留樣時期、品名、餐次、留樣人;
5、食品留樣必須立即密封好、貼好標籤後,必須立即存入專用留樣冰箱內;
6、每餐必須作好留樣記錄:留樣時期、食品名稱,便於檢查;
7、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時間到滿後方可倒掉;
8、留樣冰箱為專用裝置,留樣冰箱內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其它食品。
留樣標準為:每個品種的留樣量應能滿足檢驗檢測需要,且不少於125g。《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應將留樣食品按照品種分別盛放於清洗消毒後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在專用冷藏裝置中冷藏存放48小時以上。
留樣的食品樣品應採集在操作過程中或加工終止時的樣品。不得特殊製作。對於餐飲單位,不同食品品種分別用不同容器盛裝留樣.防止樣品之間汙染;留樣容器應專用並經消毒確保清潔、樣品應密閉儲存在留樣容器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