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有未分割的房產的話可以協商解決房產的分割,協商不成的話,那也只能是請求人民法院對房產進行分割了,在離婚時未處理的財產,離婚後仍然可以要求分割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八條: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一般情況下,夫妻雙方在協商離婚時,雙方或一方不想進行分割房產,則只需要經雙方協商後達成一致意見,決定不分割房產即可。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房產屬於一方婚前財產的,離婚時不進行分割;屬於婚後共同財產的,由雙方自行協商怎麼處理,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
如果房產是按揭房,還未取得房產證的,雙方可以自行協商先由一方使用房產,等取得房產證後再確定房屋產權的歸屬,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但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等取得房產證後當事人可以再另行訴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9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根據《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夫妻雙方離婚時對共有的房屋的分割應按照如下辦法進行:
1、離婚時,夫妻的共有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並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
2、夫妻共有的房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具體處理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也可 ...
對於協議離婚房產有以下幾種:
1、首先雙方必須是自願離婚,在離婚協議書裡可以就這一問題進行分配,雙方可自願協商,協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並照顧女方及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
2、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該均等分割,具體處理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來源等產生差別; ...
如果是男方婚前購買的且登記在男方名下,則女方不能分得房產;如果是婚後購買的,則即使是使用男方的收入購買,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女方可以參與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 ...
父母所買的房產,夫妻離婚時,對該房產是否享有分割的權利以及如何分割,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父母買的房子,若贈與給夫妻雙方的,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婚姻法》規定的分割原則對此房產進行分配:即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根據有利於子女和女方的權益進行分配。
2、但若父母明確表示僅贈與給自 ...
夫妻離婚時,有關財產分割的問題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請求人民法院進行分割。離婚時未處理的財產,離婚後仍可要求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一》第三十一條之規定,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此外,《婚姻法司法解釋 ...
農村未分家離婚財產就對夫妻共同財產做出分割。共同財產的分割僅限於夫妻之間,與其它家庭成員無關。對於父母的及其它家庭成員的財產,離婚的時候不能動。屬於個人財產還是歸個人所有。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 ...
法律中並沒有明確規定有無孩子是否是退還彩禮的條件。
彩禮的退還問題涉及複雜,需要結合雙方的情況進行探討,有無孩子可能影響彩禮該不該退還,但是它不是一定退還彩禮或者不退還彩禮的條件。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 ...